同方股份(600100)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7]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占三分之一[7] - 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任职限制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9]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9]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履职与解职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职[16] 补选与改选 - 特定情形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辞职导致问题60日内召开股东会改选[19] 提名与职权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有六项特别职权[23] 决策规定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提交讨论[26] 委员会要求 - 下设委员会中占二分之一以上并任召集人[26]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会议延期 - 2名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津贴与利益 - 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披露[33] - 不应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34] 制度生效 -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