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600100)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2]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14]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9]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9] - 现任董事和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9]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集中竞价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7个交易日前书面通知[18] - 公司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公告[20]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0] - 公告含变动前后持股数、日期数量价格及原因等[20]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4] - 证券登记公司可锁定涉嫌违规交易股份[22] - 上交所对违规董事和高管视情节处分[23] - 证监会对违反《证券法》买卖股票的董事和高管处罚[23] - 公司可视情节对违规董事和高管给予内部处分[24]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