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600683)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章程修订 - 公司修订《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会审议[1]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原章程多条内容修订,涉及职工权益、法定代表人等[7][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公司15日内答复[12] - 股东对决议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有时间限制[12][1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决定投资计划、选举董事等多项重要事项[16] - 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正副董事长[36] - 董事会决定特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或资产核销事项[3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54] - 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