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通(6032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组织协调[5] - 证券事务部是投资者关系工作归口和日常工作机构[5]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5] - 工作内容涵盖法定信息、发展战略等信息[5][6][7] 主要职责与沟通方式 - 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6][7]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10] 信息披露 - 法定与非法定信息披露有不同程序[14] - 各部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与完整[14] - 按统一口径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14] 特殊情况处理 - 临时性危机问题需经领导小组审议,董秘统一答复[14] - 必要时可委托顾问进行印象调查或处理事务[14] 制度相关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经审议批准后实施[16] - 修改由董事会拟订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