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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达鑫(00249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恒基达鑫恒基达鑫(SZ:002492)2025-09-05 13: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8]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11][12] 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3] 提案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6]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8]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事项适用普通决议须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1/2以上通过,适用特别决议须2/3以上通过[26]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3]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普通股股份表决权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26] 优先股发行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应就种类和数量等事项逐项表决[27] 提案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作特别提示[41] 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1] 特别决议事项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等,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披露出席会议股东等情况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4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等内容,相关人员需签名保证真实准确完整[30] 普通股回购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应在作出决议次日公告[33]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34]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规则相关 - 规则所称公告等指在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息,由董事会负责拟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