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符合多项任职资格规定[3][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相关条件[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特定人员不得担任[8]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11]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者不得担任[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核实情况[1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7] - 任期届满前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9]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5][26] - 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7]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0]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1] 资料保存与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5]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同等知情权[34]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和沟通渠道[35] - 公司可以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8] 津贴与制度相关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8] - 主要股东和中小股东有明确界定[39]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4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41] - 本制度内容与《公司章程》规定冲突时以《公司章程》为准[41]
恒基达鑫(00249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