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特定交易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标的近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标的近一会计年度净利润占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3] 重大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5]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5] 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17]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8] - 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报废超该资产30%或总资产30%需报告[20] - 变更公司章程等重大事件需及时报告[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4] 报告流程与规定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信息[28] - 重大事件进展情况报告规定包括决议、协议、获批等情况[28]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29]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履行披露义务时需汇报并审查[29]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30] 报告制度与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各部门等出现情形应报告[32] - 董秘办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报送资料[32]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未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3]
恒基达鑫(00249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