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投票规则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12]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4] 选举与表决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4]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应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5]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2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5] 计票与公告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25]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26]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说明[2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8]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的决议[2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可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31]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1]
奇精机械(6036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