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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赛科技(87198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晶赛科技晶赛科技(BJ:871981)2025-09-05 12: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属重大信息[12]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信息[12]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属重大信息[13]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属重大信息[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属重大信息[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属重大信息[14]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属重大信息[1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总资产30%属重大信息[1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或出现破产等情形,公司提供的担保属重大信息[17] 信息报告 - 各部门、子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报告[10][23] - 财务部门在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五种情形之一时将业绩预告报告相关人员[25]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财务部门报告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7] - 公司董事等报送公司关联方名单、关联关系及变化情况说明[28]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告知委托人情况[29][30] 信息管理 - 公司确保报告信息准确性、一致性,各部门信息对外提供时间有要求[31]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严格保密,控制知情范围[32] 责任规定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指定联络人并备案[32][33]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