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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赛科技(87198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晶赛科技晶赛科技(BJ:871981)2025-09-05 12:3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10]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12]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外)由董事会审批,未达由总经理审批[15] - 与关联方成交(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特殊交易规定 - 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15]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合理,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15] 资金使用限制 - 不得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等关联人使用[16]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人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应限制占用资金[17]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进行同一标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审议[17]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1]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效[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股份不计入有效总数[22]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有效,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23] 日常关联交易 - 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预计按超出金额审议[19]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19] 董事表决限制 - 董事与董事会决议事项关联不得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董事[21] - 未出席董事会的关联董事不得授权其他董事代理表决[21] 提交股东会规定 - 需提交股东会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关联董事回避后无关联不足3人可直接提交[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