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概述 - 华海诚科拟112000万元购买衡所华威70%股权,含股份支付32000万元、可转债支付48000万元、现金支付32000万元[17] - 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不超80000万元,不超拟购买资产交易价100%,发行股份不超交易前总股本30%[18] 交易主体 - 华海诚科指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69.6453万元[12][83] - 标的公司衡所华威曾用名中电华威等,股东包括绍兴署辉、上海衡所等[12] - 交易对方共13名,发行股份对象为绍兴署辉等五家,可转债对象为炜冈科技等八家[21][25][37] 定价与数量 - 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价格56.35元/股[26][28]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56.35元/股,每张面值100元[38] - 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交易对方拟转让股权占比×股份支付比例÷每股发行价格[31] - 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对价金额/100[39] 锁定期与条款 - 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不足12个月权益锁定36个月[32] -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4年,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不足12个月权益锁定36个月[40][41] -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所认购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75] 财务指标与性质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衡所华威市场价值165800万元[22] - 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占比:资产总额127.99%、资产净额154.71%、营业收入162.78%,构成重大资产重组[78]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79][80][81] 公司历史与股权 - 2010年12月华海有限设立,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8069.6453万股[86][9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韩江龙持股1124.1799万股,持股比例13.93%[83] - 衡所华威2000年10月设立,历经多次股权转让,本次交易后华海诚科占比30%[132][183][191] 子公司与分支机构 - 衡所华威对外投资3家子公司,拥有4家分支机构[193][199] - 西安分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12日,经营期限至无固定期限[200]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