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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60169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中银证券中银证券(SH:601696)2025-09-05 11: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有相关违法违规处罚及谴责批评记录[8] - 过往任职因特定原因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成为候选人[8] - 同一公司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8] - 特定持股及股东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12]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实行累积投票时,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分别选举,选两名以上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独立董事补选与免职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 免除任期未届满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和本人应20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交书面说明[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7]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相关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8]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2] - 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6]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9] - 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29] - 在章程中对专门委员会组成、职责等作出规定并制定工作规程[29] - 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8] -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