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3] - 会计专业候选人需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4]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 过往任职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12个月内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提前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5]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6]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26]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2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6] - 2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8]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 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对定期报告异议事项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30] 规则生效 - 工作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废止[33]
杭齿前进(601177)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