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681,823股,8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727,291元[6] - 公司营业期限从2000年04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100.32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股东信息 - 杨绪清认购400万股,持股比例4.94%[13] - 杨立山认购4,100万股,持股比例50.62%[13] - 杨丽娜认购2,206万股,持股比例27.23%[13] - 乔浩认购189万股,持股比例2.33%[13] - 孙成文认购105万股,持股比例1.30%[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会与董事会决策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9]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3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3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3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40]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3]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4]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4]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5]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4]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通知各股东[5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20]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21]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21]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21]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2] 人员任职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7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5]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等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5] -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董事[7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04][76]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07] 其他规定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73]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112]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115]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7]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28]
宏远股份(920018)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