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远股份(9200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规则修订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董事会构成与会议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5]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9] - 特定情况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1][12] - 定期或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或三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14] 会议召开与表决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原则上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19][20] - 可通过多种电子通信方式召开表决[21] - 一般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24] - 审议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担保有额外要求[28][29] 其他规则 - 董事回避时有特殊表决和处理方式[30]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33] - 部分董事可暂缓表决[34]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8]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实施,修改等由股东会决定[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