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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远股份(9200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宏远股份宏远股份(BJ:920018)2025-09-05 1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董事会通过离职管理制度议案[3] 离职生效 - 董事辞职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自报告收到日生效[8] 补选规定 - 董事、高管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 法定代表人变更 - 董事长辞职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人[9]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不超25%[13] 赔偿与审查 - 无理由解任可要求赔偿,离任可能接受审查[10] 交接与生效 - 离职应办妥交接,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