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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发展(600748) - 上实发展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SH:600748)2025-09-05 10:30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1]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的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3] - 强调股东以认购股份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3] - 取消监事相关内容,同类别股份有同等权利[3][4]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股份数为139794000股,发行股份总数为24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不同主体股份转让存在时间和比例限制[5] - 特定主体股票买卖收益违规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否则股东可诉讼[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7] - 股东对公司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况可提起诉讼[8] - 股东有遵守法规章程等义务,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报告[9]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2] - 审计委员会成员3至7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7]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有提议和召集规则[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股东大会召开有通知、主持、提案等相关规定[15][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2]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33] - 多种情形下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3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3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经董事会决议,有通知债权人等规定[35]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有通知债权人等规定[35][36] - 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有清算等程序[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