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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阅科技(603533) -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掌阅科技掌阅科技(SH:603533)2025-09-05 10: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和提议至召开期间不得低于10%[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天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在年度会前20日、临时会前15日通知普通股股东[1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7] - 单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1] - 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5] - 派现等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28]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28]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