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不少于5名,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有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候选人存在特定情形不得被提名,如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等[5] - 董事候选人存在特定情形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如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5] -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情形等[8] - 公司需在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6] 审议事项 - 董事会审议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或资产核销事项[9] - 重大交易或事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一定标准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10] - 财务资助交易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1] - 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均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会议规定 - 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7] - 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可立即召开并说明[17]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26]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列入议程的议案以书面形式作决定,相关人员签字[26][29]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表明异议并记录可免责[28] - 会议文字材料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信息披露及向监管部门上报材料[30] - 董事会决议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或谋私利,否则担责[30]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32] - 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过半”“以下”不含本数[33]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审议批准,自下发日施行[3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江苏索普(600746) - 江苏索普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