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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光(0020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9月)
星光股份星光股份(SZ:002076)2025-09-05 09:3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7] 考核时间 - 每年定期考核评价一次,在报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12] - 涉及换届和聘任的专项考核,在会前四十五天内完成[13]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6] 条例实施 - 本工作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