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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光(00207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9月)
星光股份星光股份(SZ:002076)2025-09-05 09:31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8] - 关联自然人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8]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长审批低于30万与关联自然人或低于300万且占比近一期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16] - 董事会审批超30万与关联自然人或超300万且占比近一期净资产绝对值超0.5%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16] - 股东会审批超3000万且占比近一期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16] 关联交易定价 - 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按协议价定价,有国家定价采用国家定价[14] 关联交易原则 - 包括购买资产等19种事项,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7][12] 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股东会审议特定交易聘请中介评估审计[18] 表决规则 - 董事会表决扣除关联董事表决权,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2] 披露报送 - 超30万与关联自然人或超300万且占比近一期净资产值超0.5%与关联法人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5] - 特定关联交易决议作出后两个工作日报送交易所并公告[25] 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累计计算[25] 子公司规定 - 控制或持股超50%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7]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交易标的乘参股或协议分红比例后数额比照规定执行[28]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8] 生效时间 - 本办法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