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光(0020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3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变动2个工作日内向广东证监局等重新报备[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十年[10] - 涉及并购重组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名单备案[12]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控制传递范围[13] 高送转方案 - 每10股送红股与转增股本合计超8股(含)为高送转方案[15] 股价异动处理 - 遇股价异动2个工作日内自查并报备知情人及其关系人买卖股票情况[18] 财务信息报送 - 公司不得无合理依据向外部报送未公开财务信息[21] 违规处罚 - 违反制度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董事会视情节处罚并追究责任[23] - 各部门等违反制度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罚[24] - 其他机构及人员违反制度提示风险、终止合作并追责[2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起实行[26] 档案记录 - 内幕信息一事一记,每份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29] - 填报获取内幕信息方式,含会谈、电话等[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