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光(00207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2] 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报告结果[15]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为十年[10] 审查重点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重点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13] 缺陷处理 - 内部审计部门督促责任部门对内部控制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监督落实[20] 重大情况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21] 审计关注内容 - 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22]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状况等内容[14]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注存放账户、投资计划、用途变更等内容[15]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15] 机制与执行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并监督考核[18]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 - 制度发布公司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1]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5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