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3]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为100%,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报表的公司[6]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超过50%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6] 子公司股份管理 - 子公司确因特殊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消除前不得行使表决权,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子公司会议管理 -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时,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前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9] - 子公司作出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决议后,应及时将会议决议报送公司证券部备案存档[9] 子公司人员治理 -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相关人员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选举或聘任[13] -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提请更换[14] 子公司规划与目标 - 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6] - 公司根据总体经营计划向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等经营目标[16] 子公司财务核算 - 子公司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28] - 子公司需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财务报表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审计[30] 子公司资金往来 - 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资金等往来,杜绝非经营性占用[31] 子公司财务规范 - 子公司不得隐瞒收入和利润,不得私自设立账外账和使用个人账户收款[33] 子公司担保管理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和相互担保[34] - 子公司应按规定程序申办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并履行债务人职责[35] 子公司资产减值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控制度适用于子公司[36]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如对外投资等[23][24] 子公司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6] 违规处罚 - 因子公司违规致公司等受监管处理,将给予相关人员处分处罚[28][29]
巴兰仕(920112) - 子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