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仕(920112) - 舆情管理制度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治理制度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3] 舆情相关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包括多种负面信息[6][7]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处理工作[9] - 证券部监测采集,各部门配合报送[10] - 一般舆情董秘和证券部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15] - 重大舆情处置有调查、澄清等措施[15] - 部门负责人知悉舆情需报告,重大舆情董秘向组长及监管报告[14] - 公司人员对舆情保密,违规处理或追责[1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