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之光(92005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能之光能之光(BJ:920056)2025-09-04 11:31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实施[13][14]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董事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可集中或分散使用[4]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分别计算,且只能投向相应候选人[8] - 投票权总数与选票数关系决定选票有效性[8]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当选,当选需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0] - 得票相等或不足情况的选举处理办法[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