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佳精密(9200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超300人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7] - 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7] 会议规则 - 2025年9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原则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不限[12][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13] 审议权限 - 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提交股东会[8]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公司提供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情况达股东会权限应提交[9]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议案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超权限报股东会[31] 其他规定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独立董事则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23] - 1/2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无法判断时,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31]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