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的生产和销售”[1][8]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表述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3][5] 法定代表人变更 - 董事长辞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0]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1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16][17] - 监事会、董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股东可自行诉讼[16]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18]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股份应遵守相关转让限制规定和承诺[1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1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20]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20] - 董事人数不足相关规定人数、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况,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21] - 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1]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应在5日内发通知[22] - 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22] - 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22][23]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22] - 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需配合自行召集的股东会并提供股东名册[24]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8]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30]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且负个人责任,自吊销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30]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31] -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董事一名[3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1] - 董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32] - 若董事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3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一人[3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3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5]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5]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6]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7]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3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9]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9]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39] - 公司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39] - 总经理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40]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0] 财务与信息披露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且一季度季报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41] - 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期限[4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3] - 公司除法定会计账簿外不另立账簿,资金不以个人名义开户存储[43] - 股东大会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利润[43]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经营或转增资本,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亏损[4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4]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44]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与解散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45][46] - 债权人接到合并、分立、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5][46]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弥补亏损减资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4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4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7]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7]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董事等组成[47]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间为接到通知书起三十日内,未接到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48] 定义相关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或持股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49]
柳化股份(600423) - 柳化股份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