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份(002320) -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各由五名董事组成[2][5][6]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5][8] -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为熟悉风险管控的专业人士[6] 会议规则 - 特定情形下5日内召开委员会会议[15] - 会议于3日前通知各委员[16]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一名委员至多接受二名委员委托出席会议[17] - 委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会可调整[20] 会议流程 - 按预定时间开会,主持人宣布议题和议程并主持议事[1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授权可聘请中介或专家,费用公司承担[25] - 讨论意见及不同意见提交董事会[26] - 会议形成决议,经与会委员签署后提交董事会[27]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20] - 签署后七日内,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将记录和决议扫描件送交委员[21] - 会议相关文件存档,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1]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1]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