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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股份(002320) -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海峡股份海峡股份(SZ:002320)2025-09-02 12:01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补选要求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7]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7]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9]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29] 其他规定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