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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股份(002320) -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海峡股份海峡股份(SZ:002320)2025-09-02 12:0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1] -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推荐5名董事候选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推荐2名董事候选人[1] - 董事长由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副董事长由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推荐[1] 董事任职规定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的1/2[1] - 新任董事应在股东会通过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并备案[2]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决定重大问题应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2] - 董事会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投融资计划等方案[2]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等事项[2] - 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等并决定报酬奖惩[3] 投资及资产处置权限 - 年度投资计划内,非金融股权投资单项1亿元以内用于现有产业扩张并购[4] - 年度投资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中公司合并报表内公司间资产购置单项2亿元以内,其他单项1.2亿元以内[4] - 年度财务预算内,非金融股权处置单项1亿元以内[4] - 年度财务预算内,其他资产处置账面净值2000万元以内;年度外,所属各公司间及对外处置账面净值300万元以内[5] - 公司及所属公司单项资产核销金额500万元以内由董事会审批[5] 融资及关联交易权限 - 年度融资计划内,外部金融机构流动资金借款及配套担保单项5亿元以内,公司内部所属公司可借款[5]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特定事项[5]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不含5%)的关联交易(关联法人)事项[5] 独立董事职权 - 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6] - 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第一次应于4月15日前召开[8] - 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发给董事、高管[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8]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5个工作日内签发通知,10个工作日内召集和主持,通知至少提前两日[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9]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9] 议案相关规定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在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提临时议案[10]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1][12] - 其他议案应在董事会召开至少前三日送交董事会秘书[12] - 如董事长未列提案,提案人不同意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决定是否列入[12] 会议表决及记录 - 董事会会议表决结果通知时间修改为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13] - 董事在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表决时限结束后表决情况不予统计[1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明确内容[14] 决议后事项处理 - 董事会决议后事项分提请股东会或交总经理执行[14] 董事会经费 - 董事会经费不再列支监事津贴[15] - 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制定董事会经费计划[15] - 董事会经费计划需经董事长审查纳入财务预算报股东会批准[15] - 董事会经费用途明确为董事津贴等五项[15] - 董事会经费支出按公司资金管理规定审批[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