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605168) - 三人行: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3]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15] 审议与审批标准 -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需提交审议[6] - 单笔或累计融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20%但未超50%的融资报审批[9] - 用于抵押的财产或所有者权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但未超70%的财产抵押或质押需关注[9] 专门委员会 - 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过半数为独立董事[18] - 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至少1名独立董事,负责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20]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21]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23]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3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31] -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3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8] 表决与决议 - 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45] -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7]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