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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6886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后适用)
极米科技极米科技(SH:688696)2025-09-02 10: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会议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1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5]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东会拟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表决权与主持 - 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3] -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书需载明相关内容[25][26]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27]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依法行使选举更换董事、审议报告等多项职权[30]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31]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形由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经相关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1] 财务资助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交易计算与披露 - 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3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评估并股东会决议[4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披露[42] 董事会审议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4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44]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1] 董事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候选人[5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6]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6] 其他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5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1]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特殊情况可调整[6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63]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5] - 本规则实施后,公司原《股东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