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6886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
资金协议与使用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置换[10]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不超总额30%[13] - 公司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4]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15]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9]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17] - 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18]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20]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21]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公告[22]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2]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董事会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23]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公司董事会披露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结论[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