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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能源(601101)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昊华能源昊华能源(SH:601101)2025-09-02 10:15

公司章程修改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由二百三十六条减至二百一十八条[15] - 拟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15] - 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15] - 对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进行调整[15]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其职责义务[15] 股份相关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3791.079万股[20] -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21776.079万股[20] -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等各认购650万股[20] -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认购65万股[20]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21] - 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诉讼权利[23] - 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权益受损时,特定股东可按规定请求诉讼[23] 担保与股东会审议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25]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6] - 相关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26] 会议投票与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2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6] 会议主持与决议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会议主持相关规定[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董事任职与责任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0] - 原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相关规定删除[30][31]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和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董事担责[31] 独立董事规定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33] 董事会与委员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5]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5][3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报送财报[3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8]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9] 公司解散清算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等[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