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迪药业(301211) - 2-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长,可设副董事长一名[7] - 独立董事应不低于总人数的1/3,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9]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9]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3日发通知,不足3日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21] 会议召开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29]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0] 提案相关 - 1/3以上董事等可向董事会提出提案[26][2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4]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会议结束二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披露决议公告,重大事项披露相关公告[36] - 会议结束二工作日内按规定将文件编号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37][38] 其他规定 - 公司交易满足一定标准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