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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股份(603600)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永艺股份永艺股份(SH:603600)2025-09-01 09:4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的 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