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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股份(603600)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永艺股份永艺股份(SH:603600)2025-09-01 09: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