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人员辞任 - 董事辞任自收到报告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生效,两日内披露[4]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补选[4] 义务与责任 - 董事、高管忠实义务辞任或届满后半年内有效[8] - 离任后2日申报身份信息[9] 股份减持 - 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超25%,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10] 职务解除 - 股东会、董事会可提前解职,决议作出日生效[6] - 会前通知被解职人员并告知申辩权[7] 其他事项 - 辞任或届满应办妥移交手续[8] - 离任造成损失担责,损害利益公司有权追偿[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