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00224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全体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或应当具备独立董事 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独立性或者其他任职条件,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 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委员职务,辞职报告中应当就 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战略委员会委员 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 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