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8] - 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9] - 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1]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1] 会议活动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及时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2]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采取便于参与方式,会前发布公告[15] - 参与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5] - 六种情形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5]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6]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6] 调研相关规定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告知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全程参加[25]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6] - 调研形成书面记录,有条件可录音录像[20]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及信息泄露应对措施[20]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23] - 平台发布信息谨慎客观,不得违规[24] - 建立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6] 制度管理与责任 - 投资者关系管理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决议通过生效[32] 信息保密与承诺 - 调研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与指定人员外沟通问询[35] - 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35] - 文件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同时披露[35] - 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无根据资料[35] - 文件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35] - 违反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书有有效期[35] - 书面授权个人现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35]
*ST惠程(0021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