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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安股份(8705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丰安股份丰安股份(BJ:870508)2025-08-29 12:4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董事长审批权限 - 董事长可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一年内成交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一年内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2%的关联交易[9] 董事会审议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股东会批准事项 - 与关联方成交(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等需股东会批准[10] 信息披露要求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22] 交易金额计算 - 与同一关联方或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不同关联方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2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审查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2][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关联股东表决回避[12][15]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16] - 持股5%以上股东告知公司关联方情况[18] - 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3]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