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安股份(8705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通过情况 - 2025年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3] 离职披露与补选 - 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8] - 董事、高管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原董秘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董秘[9] 职务解除与义务 - 股东会、董事会分别过半数通过可解除董、高管职务[9] - 董、高管离职后忠实义务1年内有效[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管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减持股份有比例限制[12][13] 其他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修改、解释,自通过日生效[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