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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声迅(00300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声迅股份声迅股份(SZ:003004)2025-08-29 12:4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低于30万元、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交易由董事长决策[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2]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担保决策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25]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7] - 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0] - 关联交易中应予回避的董事需表明回避情形[24] - 股东会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4] - 因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2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占用资金[25]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