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00298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森麒麟森麒麟(SZ:002984)2025-08-29 12:4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五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五日内发通知,否则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9] 自行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5]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变更应提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表决规定 - 发行类别股公司,可能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的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3] 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特殊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公开发行优先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32] 争议处理 - 董事会等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裁定前执行决议[32] - 法院判决裁定后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信息披露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35] 其他规定 - 规则未说明时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5] - 公司发行外资股按相关规定执行[35]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5]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5]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