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00298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