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00298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规定》《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