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00298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对外报 送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信息对外 报送程序。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 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信息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 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及相 关重大事项信息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确保 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