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长江电力(600900)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长江电力长江电力(SH:600900)2025-08-29 12:43

高管任期与考核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般3年,连任不超2届[8] - 业绩考核低于70分或指标完成率低于70%可能被终止任期[12] - 连续两年考核低于80分或任期考核低于80分可能被终止任期[12] 契约签订 - “一协议两书”在业绩指标下达分工明确后一个半月内签订[11] - 高管变更继任者到任一个月内完成契约签订承接指标[11] - 高管分工调整20个工作日内签订变更协议[11] 考核周期 -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自然年为周期,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11] -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合任期届满当年年度考核一并进行[11] 办法说明 -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2021年原办法废止[18] - 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