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二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21] 报告审计与审核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信息披露范围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披露[31]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应披露[31] -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应披露并评估审计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上市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5%以上需披露[3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35] - 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经理发生变动需披露[3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9]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3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2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报告[5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报告[5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59]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报告[5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5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需报告[61]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证券法务部是日常工作部门[44]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46] 信息披露流程与权限 - 临时报告审批: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需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核签字;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先经子公司有关人员审核签字,再经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核批准[74] - 有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经授权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76] 信息保存与媒体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地点为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8][79]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81] 保密与沟通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聘用合同应约定保密条款[85]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应要求对方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87] - 承诺书内容涵盖不打探、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六项[88]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信息[88] 其他 - 公司证券法务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89] - 股东咨询电话0573 - 80776966,传真0573 - 87279999,邮箱walrus@walrusfloors.com[89][90]
海象新材(003011)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8月)